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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横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

时间:2024-03-28 10:30:04
2022年横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

根据《横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》(横教发〔2022〕40号)精神,为做好我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,制定方案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导,以促进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,依法保障适龄青少年儿童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,依法行政,依法招生,做到制度公开、办事公开,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公平、公正。

  二、工作目标

合理规划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布局及地段安排,妥善解决小区配套学校招生工作,顺利完成公办学校的招生任务,严格落实公办、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政策,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。

三、各乡(镇)、学校招生计划

各乡(镇)、学校招生计划详见《横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中小学招生送生工作计划的通知》另行发文。

四、招生对象及入学办法

(一)招生对象

1.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(含残疾适龄儿童),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(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),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,可向市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;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,可向市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。初中七年级招生对象是已完成小学教育的本市常住户籍适龄学生。

2.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内持有《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》 ……此处隐藏1941个字……

(三)严格纪律要求,加大督导问责。要严格遵守教育部招生入学工作“十项严禁”纪律要求,严查校外培训机构以“国学班”“读经班”“私塾”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,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,杜绝各种违规违纪行为。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,对违规招收的学生,市教育局不予办理学籍;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学校,市教育局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、警告、通报批评、取消评优评先资格、撤销荣誉称号等惩罚;对违反招生规定的民办学校,视情况给予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、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。

(四)加强招生宣传,接受社会监督。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,要早着手、早部署、早宣传,尽早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方案,及时、主动、准确、全面做好招生政策宣传解读,着力宣传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举措,回应人民群众关切,努力营造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,积极宣传优质均衡发展成效和老百姓身边的好学校,努力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。

(五)抓实控辍保学,持续巩固成果。各乡(镇)、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《义务教育法》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等法律法规,认真履行法定职责,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进行统一排查,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。要落实“双线四包”和联控联保责任,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,持续巩固“双清零”工作成果,严格落实教育帮扶“四不摘”(不摘责任、不摘政策、不摘帮扶、不摘监管)。

各乡(镇)中心学校、民办学校要根据本通知精神,制定本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(通知、实施细则),于2022年6月10日前向社会公布并报送市教育局备案。

电话:7227332,电子邮箱:hxzzb@126.com。

《2022年横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.doc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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